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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同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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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河南省 郑州 郑州市大学路市工商局隔壁金源大厦15楼1511
  • 姓名: 刘会计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京广路会计代理,同优企业管理,会计代理记帐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14-11-04
  • 阅读量:99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河南郑州  
  • 关键词:会计代理记帐公司,会计代理公司,会计代理网,会计代理

    京广路会计代理,同优企业管理,会计代理记帐详细内容


          (二)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
          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应在有效期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 会计代理记帐公司,并附报如下资料:
          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
          2、年度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3、正式认定时如税务登记的有关内容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证件、资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受理
          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审阅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会计代理网,所附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四、核准
          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按照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1、对新办企业和已开业满12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同意认定申请的,将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退回纳税人。
          2、对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同意转正的,通知纳税人办理防伪税控金税卡、IC卡的缴销。
      3、对同意认定申请的,如不是新办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签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为新办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戳记。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代理,应当按照《*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代理公司,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京广路会计代理,同优企业管理,会计代理记帐由郑州同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郑州同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司注册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激情,同优企业管理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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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郑州同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河南省郑州郑州市大学路市工商局隔壁金源大厦15楼1511,联系人是刘会计。 主要经营代理记账,公司注册,税务申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代理记账,公司注册,税务申请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